法规详情
民宿新法
东大阪市无独自附加条例。仅适用法定180天·标识义务等基本规则
东大阪市为中核市。未制定住宅住宿事业法的独自附加条例。申报通过民宿制度运营系统提交给大阪府。旅馆业许可由东大阪市保健所管辖。
严格度评分
1
法定上限天数
180天
实质可运营天数
180天
施行日
2018-06-15
最后验证
2026-03-22
评分构成
method=v2.0-investorday_risk: worst=180/180 (1.00) → 0.0/6.0ops_risk: notification_required (+0.2)ops_risk: signage_required (+0.2)hard_rule: high_day_ratio>=0.90 and no structural restrictions -> score<=2components: raw=1.40 (day=0.00, zone=0.00, micro=0.00, ops=0.40) -> score=1
天数分析
天数推算依据
无地方追加限制。适用国法年间180天上限
运营要件
管理人要件
仅限法定要件
近邻周知义务: 必要标识张贴义务: 必要最低面积/人: 3.3m²
合规要求
消防要求
需要消防法令合规通知书
宿泊税
阶梯制 ¥200-¥500/泊(施行日: 2025-09-01)
信息来源
- 東大阪市官方网站 民泊官方指南
最后验证: 2026-03-22
相关区域
数据来源: 各地方政府条例及官方指南 · 更新: 2026-03-24